关于2014年平阳县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4-04-11 14:02:38 作者:平阳县教育局 来源:平阳教育网

浙江省平阳县教育局文件

 

平教〔201487


 

关于2014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的

     

 

各学区,各初中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通知》(中发〔20077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有关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体育锻炼,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素质和运动能力,进一步做好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机构与职能

为加强对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平阳县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章青盛任组长,陈光标、蔡昌希、唐丽明、曾海雪、黄经海、郑兴、陈豫平、陈体敏、余思华、王青迪为成员。各学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与指导本学区的体育考试工作。本次考试由县教育考试中心主办,万全综合高中承办。

二、考试对象与项目

所有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学生均须参加2014年体育考试。体育考试项目为4项:一是必考项目1项,男生1000、女生800跑;二是项目3项:在篮球、垫排球、掷实心球、立定跳远、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踢毽子、508个项目中,由考生选考3项。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半天时间内完成4项体育考试。考生一经检录后即不得无故申请缓考。

三、考试时间与计分

体育考试时间为5457(雨天顺延)。缓(补)考时间为517日上午(雨天顺延)

每个体育考试项目最高分10分,4项体育考试满分为40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各项目按《体育考试评分表》(附件1)和《体育各项目考试成绩评定细则》(附件2)执行。

四、免考与缓考规定

(一)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免修,并于2013年底前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或有严重疾病(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学生,可于2014425日前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免考体育。经批准同意体育免考的学生可以参加高中录取,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

(二)对身体发育不正常,如侏儒症(女生1.3,男生1.4以下)、肥胖症(须经疾控中心检测)、畸形(如严重脊椎弯曲、鸡胸、明显为O型和X型腿等),以及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因心脏疾病或其他伤、病不能参加激烈运动的考生,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不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上述考生如要求参加考试的,按实际得分计入。肢残等学生持残疾人证书,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不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按36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

(三)对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考前有严重伤、病和女生例假的考生,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在考前办好缓考手续。确有特殊情况未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申请一次补考。缓(补)考学生须在517参加补考。缓(补)考的考生不能再次申请缓(补)考。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集中考试,如无故放弃体育考试,高一级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五、考务工作

()为确保体育考试顺利进行,我县必须从体育考试规模大、开放程度高、组织工作复杂的实际出发,选择熟悉业务、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的人员,并经考前统一培训后担任考试工作。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属省级考试,考评人员应由我局统一安排和调配。考试人员和考生分组名单考前必须保密。考评人员与考生无直接教学关系或直系亲属关系。

()评分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要增加记分透明度,在考场内各考区终点设置摄像机,对整个考试过程录制备案,并保存一年。

六、考场要求

()考场应根据学校分布、地理交通和考试项目等条件作出统筹安排,方便学生就近参加体育考试。

()考试要实行封闭管理,并配备监察、医务、保卫及后勤工作人员。

七、工作要求

()各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高度重视体育考试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师生安全。要采取措施保证学生体育考试往返途中的安全。学生集体赴考点时要与当地交警部门联系,选派车况好的专车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担任运输任务;各考点要指定专人负责,对运动场和运动器材在考前要做好安全检查。

()要严格把关,完善健全体检制度,特别要重视对考生健康状况的督查,严禁有心肺等疾病医嘱要求避免剧烈运动的学生参加考试,消除不安全隐患。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既不隐瞒也不虚报疾病。要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加强科学指导,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为保证体育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校必须严格执行考试制度,严肃考场纪律,严格监督机制,坚决杜绝体育考试舞弊事件的发生。对违反纪律、考试舞弊者,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收费标准

体育考试收费按省定标准执行。

附件:1.体育考试评分表

2.体育各项目考试成绩评定细则

3.2014年平阳县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缓考申请表

4.2014年平阳县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免考申请表

5.2014年平阳县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安排表

平 阳 县 教 育 局

201449

  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449印发

 

附件 (点击标题下载)

上一篇:关于下达温州市2014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等招生计划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举办2014年平阳县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