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阳县教育局社会组织联合委员会文件
平教社联党〔2014〕4号
关于转发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制度的通知
各直属社会组织党支部:
现将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关于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制度的通知》(平组发〔2014〕7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符合条件的对象将在年底(具体时间根据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文件再另行通知)提交《平阳县两新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申请审批表》进行申请,并按有关程序进行考核。
中共平阳县教育局社会组织联合委员会
中共平阳县教育局社会组织联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