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7-02 11:53:54 作者:平阳县教育局 来源:平阳教育网

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平教办法〔201589


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镇(乡)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

为切实抓好“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平阳县委宣传部 中共平阳县委建设“平安平阳”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平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平安办〔20154号)要求,提高我县平安建设群众安全感、知晓率、参与率,提升群众对党委、政府抓平安建设工作满意度(以下简称“四率”)决定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平安平阳” 建设的要求,围绕“增强法治观念、共创平安平阳”这一主题,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激发广大师生、家长参与 “平安校园”、“平安平阳” 创建的热情,切实维护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群众安全感不低于96%,平安建设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度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确保在省平安考核中平安“四率”少扣分、不扣分。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开展“平安平阳”、“平安校园”创建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任务措施以及中央、省、市、县相关平安建设的文件、政策。提高全体师生的思想认识,增强平安创建的意识,把积极参与平安创建的各项活动变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为。

()对师生进行交通、消防、饮食、防溺水、防踩踏、集体活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开展防火、防灾、逃生等防范自救演练,使广大师生掌握安全防范知识,减少意外伤亡事件的发生。

()大力宣传宪法以及与师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法治信仰,增强法治观念,努力营造全民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揭露各种邪教组织的真面目以及各类侵财型犯罪的手段、骗术,引导广大师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活动形式

学校(幼儿园)要针对师生不同特点,组织师生参与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平安宣传浓厚氛围,把平安建设宣传到每位师生、家长,使平安建设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学校(幼儿园)具体要开展好以下活动:

()暑假放假前,要上好一节以防溺水、交通、饮食卫生等为重点安全教育课;要将平安建设知识纳入暑期教师培训内容,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发放平安建设告家长书。切实提高监护人责任意识,加强监管,确保学生平安、快乐度过暑期。

()9月初要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平安路上走”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10月、11月,要开展1次校园平安知识竞赛活动,举办1次平安宣传主题班会课。

()发送平安建设宣传标语。学校(幼儿园)要利用校讯通、微信群平台,每月一次向学生家长发送平安建设宣传标语(标语内容详见附件,也可结合实际自拟标语)。

()播放平安建设宣传标语。全县所有有LED显示屏的学校全年不间断播放平安建设宣传标语(详见附件)。

四、具体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幼儿园)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平安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能部门,落实专人负责。要制定工作计划,精心策划部署,扎实组织实施。

()联系实际,突出实效。学校(幼儿园)要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平安宣传内容,形式多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按照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强化督查,严抓落实。11月份,县教育局、县平安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学校(幼儿园)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5629

抄送:县平安办。

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6月2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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