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县第九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C证培训班通知
时间:2014-01-16 08:56:36 作者:叶小琴 来源:平阳教师发展中心
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属学校:
为加快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根据平阳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平教法[2006]39号)精神,县教师发展中心将举办县第九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C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使教师掌握关于儿童青少年心理发展的科学知识,按照科学的规律和方法开展教育工作,处理学生日常表现出的心理行为问题和意外事件,真正做到将心理健康教育落在实处,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的发展。
二、培训对象
凡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校医资格证书,且有班主任工作经历,身心健康,表现突出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在职校医。
三、培训安排
教学计划表
(共52学时)
拟邀请专家:
温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徐慧珠老师;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心理健康教育师训员吴郁葱老师;
温州大学副教授,温州市心理学会理事、副秘书长,
温州市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主任朱浩亮老师;
苍南县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温州市百名领军人物林甲针老师等市内外专家学者。
四、培训时间与培训地点
时间:四月份的周五、周六
地点:待定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县第九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C证培训班纳入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统一管理,请有关教师登录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进行报名,第一轮选课时间:2014年2月15日—25日。
六、考核认证方式
1、理论笔试:考试卷由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提供。
2、面试:面试合格者将由省指导中心颁发《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证书(C证)》。
通过面试考核者需提交C级资格证书申请材料1份。
(申请表下载地址:平阳研训网——教育资源——试题资源)。
七、培训收费标准
培训费每人收取520元(含听课费、资料费、认证费等)。住宿和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八、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请联系平阳县教师发展中心叶小琴,电话660063。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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