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资助、携手育人,育英学校中小学生资助政策
时间:2020-09-04 13:42:03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为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发挥学生资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促进教育公平的作用,我校认真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政策。
2020年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一
资助对象类型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的《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精神,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类型如下:
(一)特殊群体。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包括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浙江省外)等。
(二)其他群体
1.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
二
资助内容及标准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对经认定的所有资助对象,均给予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和营养餐资助。
补助标准:
1.寄宿生:小学生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期625元。
2.非寄宿生:小学生每生每学期25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期313元。
3.营养餐:提供每日一餐,按省定标准每学期500元结算
三
资助对象申请
(一)资助对象申请(本学期营养餐和生活费补助都按新认定对象提交申请表)。
学生自愿如实填写《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并由监护人作出书面承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助对象认定
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实施按学年申请认定,每学期进行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资助对象审核、认定工作由学校负责,相关材料由学校审核、盖章并存档。
请各位家长们根据自身家庭的实际情况,认真了解资助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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